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(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)
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
(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)
委托人:名称
住所地(联系地址) 邮政编码 电话
(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)姓名 职务
委托代理人(公民):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
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
住所地(联系地址) 邮政编码 电话
委托代理人(律师):姓名
律师证号码 工作单位
住所地(联系地址) 邮政编码
我单位对 (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)不服,向 (复议机关名称)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现委托 (委托代理人姓名)作为我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。
委托期限:
代理权限如下: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。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,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。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“一般委托”即可。特别授权代理,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,如放弃、承认、变更行政复议请求、进行和解、提出、放弃、承认、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。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,否则视为一般委托。
委托单位(公章):
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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